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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如何保障饮用水安全

作者:管理员 来源:岛津 浏览: 发布时间:2020-03-12 16:52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生态环境部第一时间印发《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水、空气自动站的监测预警作用,指导各地开展空气、地表水,尤其是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保障防疫期间生态环境质量安全。

  虽然说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不属于“通过饮用水传播的病原体”,但有医院在确诊新冠病毒的病人排泄物中检测出冠状病毒阳性结果,应该对水源检测给予更多的关注。

病毒和消毒会影响水质吗?

  我国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病毒的最高允许浓度,但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有对消毒和浊度有严格规定,保证了饮用水处理工艺对病毒的去除和灭活。国家卫健委和疾控中心最新编写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防护指南》中指出,新型冠状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 30分钟以及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而氯己定不能有效灭活病毒。我国城市供水主要采取的就是氯消毒技术。

  在疫情期间,需要强化水厂消毒工艺,保障管网水余氯量,病毒灭活效果主要取决于消毒剂的类型以及消毒工艺的CT值,在保证去除病毒的同时,控制管网中的余氯量,保证自来水的生物安全性。生态环境部累计对10000多个饮用水源进行监测,未发现受疫情防控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并对1000多个饮用水源开展余氯监测,均低于自来水厂标准(0.3mg/L)。加强常规处理工艺的运行管理,控制滤水浊度降低到0.3NTU以下,有利于对病毒进行控制。

岛津助力检测,确保水质安全

  除了对浊度和消毒后余氯的检测外,《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饮用水源需要满足106项水质指标,包括对病原微生物、化学物质、放射性物质以及水质感官性状等等的要求,从而保证饮用水水质安全健康,大家可以放心饮用。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对应的《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为水质指标提供检测依据。岛津作为全球顶尖的分析仪器制造商,在《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颁布时就同步推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岛津解决方案,后续更推出一系列的水质分析方法包,为饮用水水质检测提供极大的便利,这很好地体现了岛津“为了人类与地球健康”的公司宗旨,为水质安全提供助力。

标准应对方案,分析方法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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